截至昨,蒙牛诽谤门案件侦破后,涉及蒙牛诽谤门的蒙牛未来星品牌经理安勇、北京博思智奇公关顾问公司郝历平、赵宁和马野4人被批捕。涉及蒙牛诽谤门的李友平、张明2人在逃。蒙牛诽谤门案的批捕机关是呼和浩特市检察院,4嫌疑人所涉均为“损害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罪”,目前正在接受蒙牛诽谤门案件调查。
对于这次,无论是蒙牛集团的个人行为,还是什么商业间谍战术,如此采取网络攻击手段,雇佣网络写手,到各大论坛发布具有攻击性的帖子进行炒作行为,让国内的乳业遭受到更大的打击。蒙牛和伊利都是知名的乳制品企业,这样一起案件必然是影响甚广的公共事件。
业内专家人士表示,伊利遭遇恶意攻击案,可能会涉及到《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罪。损害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罪具体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,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的行为,如果这种行为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,要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去年12月,央视《经济半小时》栏目曾专门报道过“网络黑社会”的灰色产业链。此次蒙牛诽谤门事件,IT商业新闻网记者连线于国富律师,就法律方面问题咨询了社会盛行的网络黑社会产业链。
于国富律师
于国富律师:“网络黑社会”是因为中间利益链难切断
于国富律师表示打击“网络黑社会”是因为中间利益链难切断。现在公关公司发帖主要有两点,一是平台主要是BBS、微博等草根媒体,还有一种是正规的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,通过这种宣传把话题放大。如果帖子中含有虚假成分,受侵害人会致函网络平台,如果平台不及时删除,就会承担侵权责任,但是假使平台在一定时间内删除,那么这个事件也已经随 着互联网传播,传播速度肯定要高于维权速度。
而网络维权的难点就是有偿新闻屡禁不止,中间利益链很难切断,所以导致这种“网络黑社会”猖獗。
而且受侵害人维权时,在取证方面,还有一定的障碍。按照受侵害程度,可以分为民事范围和刑事范围,如果侵权程度严重的话就是是刑事范围,公安机关在取证方面有很 大的优势。但由于目前很多还只是涉及到民事,目前我国的民事维权取证还是有一定困难的,虽然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网络平台服务商在60之内应保留发帖人资料,但是如果以个人名义 取证的话还是很困难的,即使代理律师有一定的取证权限,但还是有限的。”
遗憾的是,尽管诸多知名企业遭到“网络黑社会”的毒手,却很少有谁能揪出真凶并成功维权。这是因为,在现行法律框架下,针对企业的网络诽谤属于民事诉讼范畴,应作为自诉案件由法院直接受理,公安机关一般不予立案。但问题是,企业根本没有能力通过网络取证,很难查出背后的“网络黑社会”,连起诉谁都不知道,更别说去法院“自诉”。如此一来,“网络黑社会”名气越来越大,也越来越显得神秘莫测,叫人既痛恨又好奇。
记者也通过一位媒体人士那里得到消息称“所谓的蒙牛公关,花钱让我们来删除负面新闻,直接了当地有偿删除。”,蒙牛在国内企业堪称一流,但在对外公关,品牌形象塑造上经常采用这些上不了台面的方式,实在是有失大企业风范。
科技名博王琨
王琨: 蒙牛事件给其他公关公司敲响了警钟
记者也采访了科技名博王琨,他说到“蒙牛事件给其他公关公司敲响了警钟。我曾经拜读了博思智奇代号“731计划”的策划方案,策划思路清晰、节奏缜密,“预计破坏力极强”,矛头直指蒙牛未来星的竞争产品伊利QQ星,根据方案中对策划效果的预估:此方案一经实施,伊利QQ星必将“死无葬身之地”,此策划明码标价25万人民币。完全丧失了职业道德。案发后,蒙牛的利益和公关公司的利益发生了冲突,进而各为其利。这也给其他的所谓“网络黑社会”敲响了警钟,在违背职业道德和底线的时候,也要考虑一下后果问题。
虽然目前蒙牛极力撇清关系,但是社会声誉也受到了影响,这些都对社会产生了不良的影响。
现在博思智奇已经有一批人被抓捕,未来还要面临对伊利等公司的赔偿,可以说是人财两空。博思智奇的这一下场,给其他的公关公司敲响了警钟: 一定在看清雇主的同时,也要考虑自己的职业道德和道德底线。”
消费者对于国内的乳制品业的信任感因为三聚氰胺事件而荡然无存。而当时,国外的奶粉业乘机大张旗鼓的进军国内市场,导致,就算采取了关税制度,仍然大有代沟国外品牌奶粉的业务衍生。如今,国内2大乳制品的相互抨击行为,收益的将是国外的乳业企业。
有网友就发表言论表示,如此行为,不是单纯的抨击了对手,而是在破坏“中国制造”。
蒙牛和伊利,作为中国更有影响力的乳制品企业,发生此次事件,不管更后谁赢谁输,其实是没有赢家的。都会让消费者心有余悸。双方的社会影响力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降低。而司法机关应一追到底,毫无保留地向社会公布案情的细节,作为公众的我们睁大眼睛等着看真相。